餐桌上,一份三明治一瓶牛奶,还有贴在奶瓶身上的便利贴。
心形粉色的,有点扎眼。
好在内容还算令人愉悦:小屁孩,记得吃饭。
虽然不清楚陆聿修为什么老叫她这个,明明也就比她大了一岁,听着总觉得像在占她便宜。
去的路上,尚懿把早饭都吃了。
以至于到了和沈飘零约定的商场时,她没了吃午饭的欲望。
沈飘零现在好歹也算半个艺人,出门逛街,就是长T牛仔裤,再戴副墨镜,本想低调点,看见尚懿那身小公举裙裙顿时无语了。
“你这是生怕别人看不出你是个富二代啊。”
沈飘零拉着她往女装店里走。
其实尚懿很少搭配自己,从小到大,她的衣服都是小洋装,后来穿别的,都觉得哪儿哪儿变扭,但又不能天天上街跟去参加晚宴似的,所以衣柜里都是些稍微洋气但不夸张的服饰。
厉害的是,连直男陆聿修都可以精准地get到她的穿衣风格。
而今天这套,已经很委婉地能藏在这人山人海的客流中不被瞩目了。
她们进的这家店,沈飘零经常光顾,以个性为招牌,满目的流行元素,是明星和网红最爱购置衣服的一家名品店。
而且她们家的衣服,只设计一件,极大程度上解决了撞衫的尴尬。
“哇,那件衣服好酷炫。”沈飘零两眼发直,小跑着过去正要取下衣服,隔壁突然横插出另一只细长、涂着黑色亮片指甲的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