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归止问:“那若是查起来,发现你写的案卷不实呢?在陛下眼里,地方官员不如实上报,这罪名可比那和尚重多了。”
东方俨愣了一下,赶紧起身,行了个礼:“请老师教我。”
秦归止指了指他案上摊开的案卷,说:“人家不是已经做到了吗?”
东方俨低头去看。
案卷上那些地方官员写的批注,刚才还被他斥为“愚蠢”。
他们表现的越愚蠢,他作为仲裁者越想显示自己的权威,去改正他们的错误。
如此荒谬的批注和出乎意料的轻判,不是地方官员的水平忽然断崖式下滑,或许只是因为……同情周氏女子在他人如此荒唐的迷恋中受到的欺骗和侮辱?
故意拱火,就是想要这案子被判死刑。
秦归止说:“若你要做些什么事情,想要不留把柄、不被抓到错漏。最好不要去更改已经发生的事情,而是从看事情的角度上再做周旋。”
这便是秦归止教他的。
也不知道这位秦国师,是从何处得来的心得,在他的人生中,又是如何践行的这条心得。
而东方俨之所以在大雾天出行,是因为他又碰见了一个十分棘手的案卷。
一般来说,提到大理寺复核的案卷都是最近的。
但是,东方俨手里拿着的这个卷宗,却是一桩二十七年前的旧案。
时任丞相温公将这桩二十七年前的旧案召回重审,地方官员给的意见是“死刑”。
案件的内容十分简单。
说的是有个小姑娘姓刘,刘氏自幼丧父,和母亲一起寄人篱下,寄住在叔父家。
刘氏13岁的时候,母亲去世,刘氏被叔父以数两银子的价格,卖给了一个老光棍。
刘氏十分不情愿,但是无法反抗叔父,她思来想去,干脆扛着柴刀跑去老光棍家,趁着夜色想要杀了对方。
买主若是死了,她就不用嫁了。
但是她毕竟年纪还小,一通乱砍,老光棍竟然只受了点皮外伤,唯有小指被砍断无法复原。
老光棍天一亮就去官衙告状,说有人要杀自己。
这案子情节简单,凶手受害者动机一目了然,刘氏一被盘问,立刻就招了,把前因后果说的一五一十。
按大夏律令,谋杀亲夫,不管成功与否,都该判死刑无疑了。
于是当地官员报了死刑,准备交由大理寺复核。